發(fā)布時間:2024-05-15 16:38 文字大?。? [ 大 中 小 ] 瀏覽次數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》明確了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。招生文件針對殘疾程度提出不同的要求,明確要積極推進融合教育,優(yōu)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,就近安排輕度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。中、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。需專人護理、無法到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以到康復機構、殘疾人之家集中送教為主,有條件的地區(qū)提供送教上門服務。同時,要求各地依法對特殊兒童開展教育評估認定,明確科學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實。
來源:無錫市教育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