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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索引號 | 014006438/2022-06994 | 生成日期 | 2022-11-01 | 公開日期 | 2022-11-02 |
文件編號 | — — | 發(fā)布機構 | 無錫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| ||
效力狀況 | 有效 | 附件下載 | — — | ||
內容概述 | 根據(jù)市司法局關于加強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合法化審核和備案審查工作的相關要求,我局對本部門現(xiàn)行有效的文件進行了清理,對照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的標準,共清理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24件,其中23件繼續(xù)有效(見附件1),1件廢止(見附件2)。宣布廢止的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自本通知發(fā)布之日起停止執(zhí)行,不得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(jù)。 |
各市(縣)、區(qū)民宗局,經開區(qū)黨群工作部,市各民宗團體:
根據(jù)市司法局關于加強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合法化審核和備案審查工作的相關要求,我局對本部門現(xiàn)行有效的文件進行了清理,對照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的標準,共清理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24件,其中23件繼續(xù)有效(見附件1),1件廢止(見附件2)。宣布廢止的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自本通知發(fā)布之日起停止執(zhí)行,不得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(jù)。
附件:1.繼續(xù)有效的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目錄
2.廢止的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目錄
無錫市民族宗教事務局
2022年11月1日
附件1:
繼續(xù)有效的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目錄
1.關于進一步加強宗教團體、場所基建項目管理的通知(錫民宗發(fā)[2004]50號)
2.關于切實維護少數(shù)民族群眾合法權益推進我市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 (錫民宗發(fā)[2009]131號)
3.關于建立健全民宗系統(tǒng)安全工作責任體系的意見(錫民宗發(fā)[2010]23號)
4.無錫市清真飲食發(fā)展獎勵與扶持資金管理辦法(修訂)(錫民宗發(fā)[2010]101號)
5.關于印發(fā)《民族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資產管理暫行規(guī)定》的通知(錫民宗發(fā)[2011]53號)
6.關于印發(fā)《無錫市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檔案管理辦法(暫行)》的通知(錫民宗發(fā)[2011]60號)
7.關于印發(fā)《無錫市宗教活動場所食品安全管理規(guī)定(暫行)》的通知(錫民宗發(fā)[2012]2號)
8.關于規(guī)范市級民宗團體相關人員工資(津補貼)發(fā)放工作的通知(錫民宗通[2012]11號)
9.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社區(qū)民族工作的實施意見(錫民宗發(fā)[2012]28號)
10.關于妥善解決我市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的實施辦法(錫民宗發(fā)[2012]42號)
11.關于印發(fā)《無錫市宗教活動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(guī)定(暫行)》的通知(錫民宗通[2012]35號)
12.關于印發(fā)《無錫市關于加強宗教活動場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》的通知(錫民宗通[2014]5號)
13.無錫市星級宗教場所認定實施意見(錫民宗發(fā)[2014]20號)
14.關于對回族等10個少數(shù)民族居民發(fā)放清真食品補貼的實施意見(錫民宗發(fā)[2015]24號)
15.關于開展文明宗教活動場所認定工作的通知(錫民宗通[2015]39號)
16.關于印發(fā)《無錫市宗教活動管理辦法(暫行)》的通知(錫民宗規(guī)發(fā)[2015]1號)
17.關于印發(fā)《無錫市宗教活動場所危舊房改造維修專項經費使用管理辦法》通知(錫民宗通[2017]24號)
18.關于印發(fā)《信息工作考核辦法》的通知(錫民宗通[2017]26號)
19.關于印發(fā)《無錫市宗教活動場所安全技術防范系統(tǒng)建設與應用分類標準實施方案(暫行)》通知(錫民宗通[2017]33號)
20.無錫市宗教工作項目資金管理辦法(錫民宗發(fā)[2019]12號)
21.關于印發(fā)《無錫市宗教團體、宗教活動場所教育培訓管理辦法》的通知(錫民宗規(guī)〔2020〕1號)
22.關于印發(fā)《無錫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》的通知(錫民宗規(guī)〔2021〕1號)
23.關于印發(fā)《全市性民族宗教團體、宗教院校財政補貼經費管理辦法》的通知(錫民宗規(guī)〔2022〕2號)
附件2
廢止的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目錄
1.關于印發(fā)《無錫市民宗團體財政補貼經費管理辦法(暫行)》的通知(錫民宗通[2017]23號)
來源:無錫市民族宗教事務局